- 孙文桢;
私法概念的界定应当从研究市民社会的理论入手,并以家庭、市民社会和政治国家这三者的关系为基础。根据法律的调整对象是否为国家统治关系,可科学地界定私法。这种界定同时也实现了私法观念的革命,产生了新的私法观。对于今日中国的民法法典化而言,这种新的私法观有助于将未来的民法典建成宏伟大厦,而不是将其弄成"三根棒棒";对于民法的理论研究而言,这种新的私法观有助于丰富现有的民法理论,使其更加充实和丰满。
2013年03期 v.7;No.39 5-13页 [查看摘要][在线阅读][下载 230K] [下载次数:376 ] |[网刊下载次数:0 ] |[引用频次:13 ] |[阅读次数:0 ] - 温世扬;
健康保险、意外伤害保险既不同于采取定额给付的生命保险,也不同于补偿财物损失的财产保险,而是介于传统人身保险和财产保险之间的一种"中间性保险"。就保险合同规制而言,依其目的而区分为填补具体损害(财产损失)的损失补偿合同和填补抽象损害(人身损害)的定额给付合同,并由此确定超额保险、重复保险、保险代位权等规则之适用对象,才是符合法理的立法模式。健康保险、意外伤害保险中的医疗费用部分,不应排除损害填补原则之适用,亦即存在超额保险问题,故应受重复保险规则规制。意外伤害保险在应由第三者对保险事故负侵权之责的情形下,对其医疗费用应容许适用保险代位权。
2013年03期 v.7;No.39 14-19页 [查看摘要][在线阅读][下载 256K] [下载次数:918 ] |[网刊下载次数:0 ] |[引用频次:37 ] |[阅读次数:0 ] - 吴义茂;吴越;
农民股东用以入股的土地承包经营权构成公司对债权人担保的"责任财产",但其目前又承载着事实上的生存保障功能。土地承包经营权的"责任财产性"与"保障性"形成明显的冲突与紧张关系,由此产生农民股东与债权人之间的利益冲突。分别探讨公司成立阶段、运营阶段、清算阶段的农民股东与债权人之间的利益冲突的表现形式及其解决方案,尤其对于清算阶段的利益冲突,在评析当前各家学说利弊得失的基础上,提出"优先购买权+入股保险+入股风险基金"的三位一体的立体化解决思路,应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2013年03期 v.7;No.39 20-27页 [查看摘要][在线阅读][下载 271K] [下载次数:810 ] |[网刊下载次数:0 ] |[引用频次:38 ] |[阅读次数:0 ] - 卢海君;
单字形体设计是一种创作,属于美术作品。汉字的基本构造是用来传递信息的,具有实用性。单字的形体设计如果是在汉字基本构造的基础上所做的个性设计,这种设计区别于汉字基本构造传递信息的实用性,在具备原创性的时候,能够获得著作权保护。对单字形体设计赋予著作权保护可能带来的不利后果可以通过完善著作权的权能设置和著作权限制制度加以克服。
2013年03期 v.7;No.39 28-35页 [查看摘要][在线阅读][下载 328K] [下载次数:498 ] |[网刊下载次数:0 ] |[引用频次:10 ] |[阅读次数:0 ] - 姜涛;
故意与过失的区分之间应有一个衔接的问题,而这个衔接点应体现在间接故意和有认识的过失之间,即有认识的过失与间接故意在法益侵害程度上相互衔接。正是这种衔接,造成了间接故意和有认识的过失在理论与实践中的区别之难。基于这种相互衔接,过失犯罪的法定刑之最高刑,就应和侵犯同类法益的故意犯罪之最低刑之间保持一致,以解决司法实践中的区别不能之谜。
2013年03期 v.7;No.39 36-45页 [查看摘要][在线阅读][下载 344K] [下载次数:416 ] |[网刊下载次数:0 ] |[引用频次:7 ] |[阅读次数:0 ] - 黄大威;
不同的论域下有不同的犯罪概念。目前给无被害人犯罪所下的定义存在着论域不清的问题。无被害人犯罪的概念应区分刑法还是犯罪学论域。关于无被害人的含义是界定概念的关键。刑法中,无被害人犯罪的内涵要素是违背伦理道德并法益侵害不明显。犯罪学中,内涵要素是违背伦理但社会危害性小。外延上要与隐形犯罪、没有在意的犯罪相区别。
2013年03期 v.7;No.39 46-55页 [查看摘要][在线阅读][下载 341K] [下载次数:431 ] |[网刊下载次数:0 ] |[引用频次:10 ] |[阅读次数:0 ] - 任际;曹荠;
公共财政由于具有积极分配财政资源的特殊属性,在促进和谐社会建设、促进社会公平分配等方面有着不可估量的作用。随着我国总体经济方式的调整,财政实践中已基本形成公共财政的思路与目标,财政方式也已随之发生改变,财政干预的活动方式也发生改变。财政法作为主要调整公共财政关系的法律,对保障公共财政具有重要作用。由于财政法理论的特殊性,它不能简单地等同于或借用经济学上的一般分析,财政法视角下的公共财政的界定是财政法首要的问题。财政法理论需要尽快或更多注意公共财政的建设目标与进程,并作为财政法基础理论建构的内容。
2013年03期 v.7;No.39 56-62页 [查看摘要][在线阅读][下载 371K] [下载次数:373 ] |[网刊下载次数:0 ] |[引用频次:8 ] |[阅读次数:0 ] - 沈朝晖;
证券法的权力配置存在三种类型:单一监管者、私人合同和地方监管竞争体制。中国二十多年来形成与不断强化的证券监管体制是单一监管者垄断权力,但其问题已经暴露出来了,它使得发达地区与非发达地区的公司能进入资本市场的数量非常不平衡。提出中国证监会系统内部自上而下向地方分权的地方监管竞争方略,不仅可能拥有监管竞争理论所预测的优势,而且是治理当代中国金融体制弊病的一剂药方。
2013年03期 v.7;No.39 63-73页 [查看摘要][在线阅读][下载 561K] [下载次数:709 ] |[网刊下载次数:0 ] |[引用频次:20 ] |[阅读次数:0 ] - 王彪;
我国法院内部对刑事裁判权的控制有着独特的方法与逻辑。在方法上,有严格的流程监控和细密的考核指标,即过程控制与结果控制。这种控制刑事裁判的方法体现了独特的制度逻辑,而制度实践者则基于不同的动因或主动或被动地选择了该方法。法院内部控权模式有利有弊,总体来说,过程控制在一定程度上消解了结果控制的效果,结果控制则又在一定程度上加强了过程控制,如此循环导致对刑事裁判权的控制不但成效不大,且产生了一定的副作用。法院内部控权模式存在双重悖论,未来对刑事裁判权的控制应遵循基本的司法规律。
2013年03期 v.7;No.39 74-85页 [查看摘要][在线阅读][下载 538K] [下载次数:237 ] |[网刊下载次数:0 ] |[引用频次:2 ] |[阅读次数:0 ] - 马得懿;
海洋资源利用的"xx使用权模式"引发一系列海洋资源权属理论上的困境。在"体系后研究范式"下,海洋资源权属从"公有物"到私权盛行的变迁,表明传统私法视域下海洋资源权属制度具有反思和检讨的必要性,这是由海洋资源权属立法上的诟病、适用范畴的不周全性以及理论依据的争议性所决定的。基于海洋资源国家所有权、环境法理念以及国家主权或者管理权等多维逻辑进路的考量,海洋资源权属制度是公私法色彩兼具的混合权属机制。海洋资源权属制度的多维解读,其主要的现实价值在于提升民族的海洋意识和海洋能力。
2013年03期 v.7;No.39 86-93页 [查看摘要][在线阅读][下载 869K] [下载次数:361 ] |[网刊下载次数:0 ] |[引用频次:5 ] |[阅读次数:0 ]
- 张志文;
法律发现始终难以摆脱司法中"创造"的成分对它的影响与责难。单纯的逻辑演绎并不能确切地表述司法过程的现状,价值判断总是参与其中。实用主义法学所蕴藏的立场界定和方法选择则为破解这种困局提供了"良方"。其司法观可以概括为:以"逻辑"传递着对"发现"的尊重;以"经验"护佑着对"创造"的追求。
2013年03期 v.7;No.39 94-108页 [查看摘要][在线阅读][下载 554K] [下载次数:386 ] |[网刊下载次数:0 ] |[引用频次:10 ] |[阅读次数:0 ] - 李瑜青;张建;
民间法研究反映了中国学术的进步,也反映了对法律发展动力的一种新认识。上世纪80年代民间法在国家—社会框架、地方性知识理论和法律多元理论支配下进行的研究,以及新世纪10年来就纠纷解决功能的探讨等,无不反映了民间法研究通过对移植式立法在实施过程中碰到的窘境的剖析,以批判性意识确立起自身独特的反思和批判精神。民间法研究的深入发展必须要回到民间法研究的既有立场上。
2013年03期 v.7;No.39 109-114页 [查看摘要][在线阅读][下载 474K] [下载次数:196 ] |[网刊下载次数:0 ] |[引用频次:4 ] |[阅读次数:0 ] - 申建平;
作为西方思想文化摇篮的古希腊是西方法治思想的发源地,亦是私法文化的萌生地。古希腊比较健全的私有制和奠基于其上的比较发达的商业贸易经济,为私法的产生、存在和发展提供了一个较为坚实的社会经济条件。古希腊的城邦民主制度为私法的形成提供了良好的法治环境。私有制度、财产观念、商业精神和民主制度促进了希腊私法文化的萌芽。希腊人把法律作为建立一种理性、正义的秩序的重要依据;同时,也把法律看成安全、自由、权利的保障。希腊城邦的法治精神也因此而奠定。这种法治思想体现了人性的要求,是私法精神的理论基础。
2013年03期 v.7;No.39 115-121页 [查看摘要][在线阅读][下载 529K] [下载次数:677 ] |[网刊下载次数:0 ] |[引用频次:0 ] |[阅读次数:0 ] - 上官丕亮;孟凡壮;
克隆羊"多莉"诞生以来,克隆技术迅猛发展,克隆人问题的现实性日益彰显。我国秉持"禁止生殖性克隆、支持治疗性克隆"的指导思想,出台了相关规章禁止克隆人。然而,目前我国克隆人的相关立法有违背宪法上的法律保留原则和比例原则之嫌,存在着合宪性问题。建议全国人大根据法律保留和比例原则制定专门的《克隆技术管理法》,明确界定克隆人的相关概念,禁止任何人从事生殖性克隆,并明确规定监管机关的监管职责以及违法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同时将生殖性克隆入罪、明确立法的"落日条款",以消解当前克隆人立法的合宪性问题,实现克隆人立法的宪法规制。
2013年03期 v.7;No.39 122-132页 [查看摘要][在线阅读][下载 571K] [下载次数:1377 ] |[网刊下载次数:0 ] |[引用频次:10 ] |[阅读次数:0 ] - 沈寿文;
从法律文本和立宪意图分析,全国人大只能制定和修改"基本法律"、"基本法律以外的其他法律"由全国人大常委会制定和修改。弥补全国人大立法不足是现行《宪法》赋予全国人大常委会国家立法权的首要目标,而防范全国人大常委会侵夺全国人大立法权则是其附带的要求,这二者之间并非平行的目标关系;"基本法律"和"基本法律以外的其他法律"的划分,正是这种附带要求的产物。实践中,全国人大与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权限的错位以及两种不同的"法律"在效力上的混同,根源于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下人大与其常委会之间权力关系在制度层面与实践层面存在的张力。
2013年03期 v.7;No.39 133-145页 [查看摘要][在线阅读][下载 594K] [下载次数:1171 ] |[网刊下载次数:0 ] |[引用频次:28 ] |[阅读次数: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