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张千帆;
本文从制度和文化的交互作用出发,探讨中国宪政在民主、法治、人权和分权四个维度上的百年进化历程。百年宪政之路表明,中国宪政要取得进步,必须首先克服"国情论"和"本土论"的误区,虚心吸取和借鉴其他国家的先进制度经验。中国只是世界文明大家庭中的一员,和其他民族与人种有着同样的人性需要和追求。这就决定了中国宪政也必然具有世界各国宪政的某些共同特点,并为了共同的人性目的而遵循某些共同的价值理念和统治规律。改革开放近三十年的历程尤其表明,中国宪政并不是世界宪政的例外,而是日益融为世界宪政大家庭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只有人民自觉拥护宪政理念并主动产生制度建设的诉求,中国宪政才能真正走向世界并为世界宪政文明贡献独特的"中国经验"。
2008年05期 No.11 5-19页 [查看摘要][在线阅读][下载 345K] [下载次数:2458 ] |[网刊下载次数:0 ] |[引用频次:16 ] |[阅读次数:0 ] - 饶龙飞;
学术概念意义上的政治权利的内涵可被描述为公民以积极作为的方式参与或接近国家权力成立和运作的、反映公民对国家的能动地位的权利。它是由产生国家权力的政治权利、直接参与行使国家权力的政治权利、监督国家权力的政治权利、了解国家事务及对其发表意见的政治权利、组织性的政治权利、抵抗性的政治权利等六项子权利构成的复合性权利。同时,欲全面廓清政治权利的概念,还需比较其与参政权、民主权利、公权利、政治自由等概念之间的异同。
2008年05期 No.11 20-33页 [查看摘要][在线阅读][下载 314K] [下载次数:1131 ] |[网刊下载次数:0 ] |[引用频次:12 ] |[阅读次数:0 ] - 何志鹏;
2007年3月起开放签字的《残疾人权利公约》是联合国体系在保护人权领域的最新努力。与以往的多数人权条约一样,《残疾人权利公约》列举了具体权利、构划了报告体制,同时通过任择议定书设计建立一套来文制度。这意味着在国际人权法上又添加了一套体制。虽然从权利保护发展本身看,这一公约的出现丰富了联合国体系的人权保护内容,但是从国际法治的理念上看,它是国际法不成体系的特征的继续与延伸,本质上不仅无益于国际法治的完善,而且有可能进一步提高国际法维护人权各个环节的成本。现阶段有必要考虑将包括人权、环境等领域的规范进行编纂,将相应机构进行整合,以推进国际法治的目标。
2008年05期 No.11 34-46页 [查看摘要][在线阅读][下载 361K] [下载次数:1113 ] |[网刊下载次数:0 ] |[引用频次:39 ] |[阅读次数:0 ]
- 韩光明;
相邻关系这样的概念所要表达的应该是对现实生活的一种概括和抽象,只是这一表述高于实际生活,是经过法学思维加工的。在相邻关系的具体描述中,有相邻关系与相邻权两个不同的称谓。"相邻权"的提法,本身就需要进行严格的界定,要说明"权"是指权能还是权利。法律概念应该是在法律规则意义上的界定,法律规则的适用范围、构成要件和法律效果都是通过法律概念来表述的,通过法律概念将事实涵摄到规则的评价范围,进行法律作业。相邻关系,作为具有规范意义的法律规则,在进行定义时,除了要遵守逻辑学的要求,还应遵循法律规则的结构要求。相邻关系就是一种经验描述性的民俗法律概念,它来源于生动的生活现实,因此,在进行概念总结时需要梳理界定相邻关系的各种事实要素,以确定描述范围,即从对物的范围和对人的范围两个方面界定相邻关系这一法律概念的涵义范围。
2008年05期 No.11 47-59页 [查看摘要][在线阅读][下载 323K] [下载次数:1285 ] |[网刊下载次数:0 ] |[引用频次:29 ] |[阅读次数:0 ] - 吴国平;
作为一种组织或者机构,业主团体在我国是一个实质存在而形式缺失的概念。只有承认业主团体的法律地位,才能解决业主委员会目前存在的没有实体可以依托的问题,并理顺业主团体与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之间的关系。我们应当在立法上承认符合条件的业主团体的法人地位和民事主体资格,同时,明确业主团体内部组织的性质和法律地位,明确业主团体内部组织的相互关系和治理结构,以进一步完善我国物业法律制度。
2008年05期 No.11 60-66页 [查看摘要][在线阅读][下载 143K] [下载次数:435 ] |[网刊下载次数:0 ] |[引用频次:19 ] |[阅读次数:0 ] - 黎宏;
重大责任事故罪修改之后,其整体宗旨也发生了一些变化。首先,刑法第134条第1款和第2款之间成为了一般规定和特殊规定或者说是注意规定的关系;其次,犯罪主体从特殊主体成为了一般主体;最后,在"强令他人违章冒险作业"的认定上必须做实质性考虑。
2008年05期 No.11 67-70页 [查看摘要][在线阅读][下载 93K] [下载次数:1588 ] |[网刊下载次数:0 ] |[引用频次:29 ] |[阅读次数:0 ] - 彭新林;
前科消灭制度的存置具有深厚的理论根基与正当性根据。从人性的维度来考量,前科消灭制度是人性的可变性与发展性以及具体性与社会性相统一的必然要求;用哲理的眼光来审视,辩证唯物主义、唯物辩证法和历史唯物主义都为前科消灭制度的存置奠定了理论上的支撑;从法理的立场来观照,前科消灭制度乃是公正性与功利性的题中应有之义;以刑理的视角来省察,报应与预防亦为前科消灭制度的存置提供了证成的理由。
2008年05期 No.11 71-80页 [查看摘要][在线阅读][下载 222K] [下载次数:1381 ] |[网刊下载次数:0 ] |[引用频次:64 ] |[阅读次数:0 ] - 陈少英;许峰;
随着纳税人权利意识的增强,税务争议呈多发趋势。而解决各种税务争议多着眼于传统的途径即税务行政复议和税务行政诉讼,使得在税务争议解决实务中已存在的调解、和解、仲裁等替代性税务争议解决方式没有可靠的理论支撑和法律依据。因此,对税务争议替代性解决机制进行研究,以有效解决各种税务争议,成为税法理论界及实务界十分关注的课题。笔者从税法适用的角度,对引入税务争议ADR的法理合法性与现实合理性进行分析,并尝试研究国外税务争议ADR的成因、背景和运作状况,以借鉴其规则或惯例,为我国引进并完善税务争议ADR提出构想。
2008年05期 No.11 81-94页 [查看摘要][在线阅读][下载 318K] [下载次数:900 ] |[网刊下载次数:0 ] |[引用频次:38 ] |[阅读次数:0 ] - 吕艳辉;
不动产登记制度体现了公权力对私权利的介入和渗透,不动产登记行为是具有私法效果的行政行为,既具备行政行为的各项要素和效力内容,又有明确的"界定产权,便利交易"的私权效用。为切实体现不动产登记制度的私权保障功能,对有关公权力的行使应予以限制。登记机构因错误登记产生的赔偿责任虽是行政责任,但又常常与当事人之间的民事责任相交织,导致赔偿请求人资格、因果关系、责任的划分、求偿程序等问题错综复杂。在具体的制度安排上,真权利人和善意第三人均可以成为赔偿请求人;应采用相当因果关系理论分析错误登记行为与当事人损害间的因果关系;在混合侵权场合,司法求偿时不能适用行政附带民事诉讼,只能分别进行两种诉讼方式,并由登记机构承担补充赔偿责任。
2008年05期 No.11 95-103页 [查看摘要][在线阅读][下载 203K] [下载次数:597 ] |[网刊下载次数:0 ] |[引用频次:40 ] |[阅读次数:0 ] - 贾琳;
世界范围内的水资源短缺导致国家之间的"水冲突",尤其是因国际河流的利用导致的冲突时有发生。除了政治和外交努力之外,运用国际法的手段来解决国际河流冲突成为各国的共识。本文试图梳理现有国际河流的国际规则,分析国际河流开发过程中的各种国际利益冲突,为国际河流开发提出一个新的框架——建立在多边协定根本原则基础上的区域合作机制,以期通过国际法的手段预防和解决国际河流开发引发的国际冲突。
2008年05期 No.11 104-110页 [查看摘要][在线阅读][下载 158K] [下载次数:806 ] |[网刊下载次数:0 ] |[引用频次:21 ] |[阅读次数:0 ]
- 付子堂;2008年05期 No.11 125-127页 [查看摘要][在线阅读][下载 47K] [下载次数:728 ] |[网刊下载次数:0 ] |[引用频次:3 ] |[阅读次数:0 ]
- 周尚君;
法律社会理论是在法律社会学所提供的经验素材的基础上对整个现代社会的法律机理和法制系统进行总体性分析与批判,对现代法律关系下的人与物的关系、人与人的关系以及社会总体关系进行一种前瞻式的研究。马克思的法律社会理论深入到社会结构及其关系的内部,对人是人的最高本质这一核心命题进行了深刻解析,是一种关于法律的社会批判理论,并从批判中得出了法律之抽象性、矛盾性和世俗性等现代性问题。
2008年05期 No.11 128-134页 [查看摘要][在线阅读][下载 168K] [下载次数:1135 ] |[网刊下载次数:0 ] |[引用频次:6 ] |[阅读次数:0 ] - 胡兴建;
马克思《论犹太人问题》的问题意识与整个西方思想史上的诸多重要问题密切相关,它是整个政教之争的延续,更是现代人之追求的内在逻辑。马克思指出,随现代政治革命而来的政治解放即是国家从宗教中解放出来,国家的正当性不再依靠于宗教,宗教被逐出公共领域而成为了私人信仰。政治解放同时形成了国家和市民社会,市民社会的存在为宗教的存在提供了基础。市民社会这一自私自利之人活动空间的存在表明了政治解放本身所存在的巨大矛盾。该矛盾最终展示为人自身两种身份——国家公民与自然个体——之间的矛盾与分裂。马克思指出,导致这种分裂的根源是现代人对以金钱为代表的财产的过度追求。为此,即使有了政治解放,还必须进一步批判下去,直至人的两种身份彻底统一,达到人的解放。
2008年05期 No.11 135-143页 [查看摘要][在线阅读][下载 207K] [下载次数:598 ] |[网刊下载次数:0 ] |[引用频次:4 ] |[阅读次数:0 ] - 孙国东;
受从"哲学批判"到"政治经济学批判"之转变的影响,马克思法律理论的建构遵循了"社会—政治法律哲学进路"。这种进路的选择不仅不是马克思的疏忽,更是包含着马克思本人促进人类解放的伟大担当和理论旨趣。而且,这种进路触及到了法律的一个特征,即法律的非自主性(法律的社会—政治基础),对当下中国法律哲学的建构具有跨文化的普适性。
2008年05期 No.11 144-151页 [查看摘要][在线阅读][下载 177K] [下载次数:367 ] |[网刊下载次数:0 ] |[引用频次:2 ] |[阅读次数:0 ] - 朱颖;
马克思法律思想中的现代性逻辑是在"现实—人—自由"的关系性概念中检视其法律与社会理论的各种"建构性"预设的可能性。就其本质而言,马克思法律思想中的现代性逻辑是联结西方现代性问题与后现代思潮的一个至关重要的"中介",它为理解马克思法律与社会思想的论述提供了整体性的历史与逻辑相统一视野,为修补马克思自身的"断裂"提供了可以理解的路径。
2008年05期 No.11 152-160页 [查看摘要][在线阅读][下载 200K] [下载次数:293 ] |[网刊下载次数:0 ] |[引用频次:2 ] |[阅读次数: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