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方法学

NORTHERN LEGAL SCIENCE


部门法专论

  • 论相邻关系纠纷的法律适用

    蔡养军;

    请求权基础分析法的应用受到立法、法学理论和法律适用方法的制约。相邻关系纠纷的法律适用提供了一个证明。综合性的案例研究表明,在《民法通则》中,相邻关系与侵权责任具有紧密的联系,这种联系在《物权法》的体系内消失了。民法理论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相邻关系的类型。复合式的物权保护方法破坏了传统物权请求权理论的纯粹性,却有助于将相邻关系法与侵权责任法进一步区隔开来。在日益复杂的法律环境中,法律适用方法显得十分重要。强调对实在法的理解和研究,重视对法律适用方法的经验积累,是法律进步的必由之路。

    2016年02期 v.10;No.56 5-16页 [查看摘要][在线阅读][下载 139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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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农场国有农用地使用权确权规则探究——以取得时效为视角

    高海;

    当前农场国有农用地使用权确权进展不太理想。一些部门规章和地方规范性文件尽管制定了"根据实际使用情况确定土地使用权归属"的规则,但是尚存对农场国有农用地使用权权利属性认识不同、对"实际使用情况"缺乏具体构成要件的规定等制度困境。基于可行性与必要性的论证,走出"根据实际使用情况确定土地使用权归属"之制度困境的出路是:借助取得时效制度完善农场国有农用地使用权的确权规则。

    2016年02期 v.10;No.56 17-26页 [查看摘要][在线阅读][下载 131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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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我国商标法中“商标使用”概念辨析——以贴牌加工为线索

    曹佳音;

    "商标使用"是商标权能产生和得以维持的前提和基础,也构成商标权受到保护的必要条件,在贴牌加工行为性质的认定中起到了重要作用。借助于对贴牌加工案件的分析,可以总结商标在使用过程中存在"创设权利"、"维持权利"及"侵害权利"三种情形,每种情形中"商标使用"由于制度设立目的和功能的不同而不同,"商标使用"在三种情形下所具有的内涵和要求也均有所区别。因此,即使同在贴牌加工领域,判断其是否构成"商标使用"时也会得出不同的结论。这并非是多重标准,而是与商标的本质属性相适应的区别分析,彼此之间并不存在冲突。

    2016年02期 v.10;No.56 27-39页 [查看摘要][在线阅读][下载 218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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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私募基金管理人义务统合论

    许可;

    我国对私募基金管理人义务的规制分散于多部法律法规之中,不但形式上有所抵牾,内容上亦存在严重脱漏,亟待作出追根溯源式的统合。私募基金与信义法在架构上的契合,使得信义义务成为管理人义务的核心。而信义义务的情景依存性又带来了裁判的不确定性,为此,管理人义务一方面应根据私募基金的独特性及其运作流程加以类型化,另一方面应从法院的角度梳理相关裁判审查机制,最终建立起一套普适性、操作性和开放性兼备的私募基金管理人义务体系。

    2016年02期 v.10;No.56 40-52页 [查看摘要][在线阅读][下载 158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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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食品安全犯罪的罪名认定问题研究

    陈烨;

    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危害食品安全犯罪的典型案例在罪名认定的问题上依然存在两点疑问:第一,在法规竞合的情形中,是否可以适用重法优于轻法的原则;第二,在食品安全犯罪领域如何区分法规竞合犯和想象竞合犯。上述问题产生的原因与当前从严打击危害食品安全犯罪的刑事政策以及我国刑事立法的不科学性密切相关。严格地说,危害食品安全犯罪应仅包括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罪和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涉及食品安全犯罪的多个罪名成立法规竞合时应当秉持特别法优于普通法的原则适用危害食品安全犯罪,而成立想象竞合犯则必须是单一罪名无法全面评价客观犯罪行为的情形。

    2016年02期 v.10;No.56 53-63页 [查看摘要][在线阅读][下载 118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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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刑法目的论解释的功能界定

    王祖书;

    目的论解释在法律解释中的影响日益突出,与自由法运动思潮的影响密不可分。目的论解释功能的界定,对于控制目的论解释被滥用的危险非常重要。目的论解释的基本功能不是补充刑法漏洞,而是具有承载刑法价值评价的基本功能。对于刑法条文中需要补充价值的不确定概念,诸如模糊性概念、多义性概念、规范性概念以及概括性条款等,只能通过目的论解释才能获得其真正含义。

    2016年02期 v.10;No.56 64-74页 [查看摘要][在线阅读][下载 137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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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社会治理创新的反思理性合同模式——兼论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特许经营协议示范文本

    丁延龄;

    进入新世纪后,征募社会资源参与公共管理已成为党和政府社会治理创新的基本策略。作为国家权力和社会权力合作的基本形式,合同亦成为日益重要的公共权力运作工具,我国近年来逐步确立和完善的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特许经营制度就是这一趋势的制度成果。征募社会资源参与公共管理的最大难题是克服社会主体内部理性最大化的桎梏,并实现社会自治和公共责任的平衡。德国学者图依布纳所倡导的反思理性法以其程序导向的策略和追求"受规制的自治"的制度特征,为我们克服这一难题提供了有意义的思路。而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特许经营制度也为我们思考反思理性与合同治理的制度性结合提供了最佳机会。

    2016年02期 v.10;No.56 75-84页 [查看摘要][在线阅读][下载 127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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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消费者合同前信息义务研究

    凌学东;

    消费者合同前信息义务对应消费者知情权,旨在弥补信息不透明和不对称。对于该义务范围,欧盟第2011/83/EU号指令作了统一规定;法国法区分一般信息与特别信息义务,规定遗漏实质信息构成商业欺诈;德国主要在《民法典施行法》中作规定,日本和我国规定得较笼统。违反该义务的,经营者应赔偿消费者缔约损失,消费者得请求撤销错误的意思表示,撤回期间的起算和时长受到影响,在成立消费欺诈时适用惩罚性赔偿。我国消费者合同前信息义务规则从体系到内容存在诸多缺陷,建议注重义务视角、梳理规范逻辑、明确时间节点、区分交易类型、增设撤回权告知义务、重构消费欺诈要件。

    2016年02期 v.10;No.56 85-96页 [查看摘要][在线阅读][下载 141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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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未成年人刑事司法的社会参与问题研究

    宋志军;

    社会参与是未成年人刑事司法规律、"教育、感化、挽救"方针及社会治理创新的需要。社会参与实质上是社会力量参与,其主体包括群团组织、企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公益组织及志愿者等。社会力量在合适成年人在场、社会调查、观护帮教、附条件不起诉考察、禁止令的执行及对少年犯的社区矫正等方面可以对司法活动进行辅助与支持。为了实现社会参与的有序性和常态化,应建立有序参与和常态参与的保障机制。有序参与的保障机制包括由检察院推进社会参与、建立信息共享和转介机制以及制定有序参与的程序规范。常态参与的保障机制包括建立多部门协同工作机制、将未成年人刑事司法与社会工作进行整合以及由政府购买社会组织的服务。

    2016年02期 v.10;No.56 97-109页 [查看摘要][在线阅读][下载 131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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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论涉外民商事审判中的选法规则

    梅傲;

    在涉外民商事纠纷中,应赋予意思自治原则为选法之首要规则,尊重当事人之间选择的法律,法官不能运用最密切联系原则或例外条款排除其适用,除非违反法院地国的强制性规范或严重影响法院地国公共利益。在国际私法总则中,应引入例外条款来替代最密切联系原则的地位,同时限定最密切联系原则的适用范围。保护弱方权益原则应渗透到国际私法的各个领域,遵循有利原则的精神,促成民事行为的有效,实现当事人的意愿,平等保护各方当事人。对于法官的自由裁量权的限制抑或扩张应持谨慎态度,在通常情形下,法官必须通过冲突规范的指引适用准据法,只有当适用准据法后会严重影响个案公正,法官才可以援引例外条款行使自由裁量权,并据此否定本应适用的准据法。

    2016年02期 v.10;No.56 110-121页 [查看摘要][在线阅读][下载 135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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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论法前沿

  • 社会中间层理论的法律重构

    张继恒;

    作为一种新兴社会现象,社会中间层组织成为了各类学术研究的共同话题,也导致了空前的争议。通过对既有社会中间层理论的总体性考察发现,以往的法学与非法学研究囿于各自分析方法和建构理念的局限性而忽略了社会中间层组织所具有的公私双重属性,使得社会中间层理论陷入了理想与现实的两难窘境。要破解这一困局,则应从中国的治理实际出发,运用法治思维、规则和制度尤其是经济法律制度,来实现国家与社会之间的"相互构建"。在具体的经济法治建设中,以"主体——行为——责任"范式为基本路径,把社会中间层的主体地位、行为边界及责任制度加以法治化,是当下中国建构国家治理体系并进而重构社会中间层理论的过程中所开展的一项最为有效的法律尝试。

    2016年02期 v.10;No.56 122-134页 [查看摘要][在线阅读][下载 153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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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制度性保障”宪法理论的流变及现代价值

    那艳华;

    "制度性保障"理论为德国宪法学上的通说,其涵摄的宪法学思想对德国基本法产生深远的影响,经历了从传统制度性保障到"作为制度的基本权利"理论的发展,并推动了基本权利客观价值秩序理论的产生。制度性保障理论展现了国家宪法学说及宪法实效性的发展为一个渐次的法治进化过程。既为法治后发国家推进宪法实施提供文本规范的解释路径,又为其展现宏观的发展前景。

    2016年02期 v.10;No.56 135-144页 [查看摘要][在线阅读][下载 168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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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外法史研究

  • 清代州县官的司法追求与躬践

    梁凤荣;杨鲲鹏;

    有清一代,州县官对地方司法的有效运作发挥着重要作用。作为官员队伍中的一个群体,其中不乏庸碌或贪渎之辈,但也确有相当一部分人的为官价值在某种程度上追求司法中的"秩序"、"仁恕"、"道德"文章。这种追求与其长期被儒家文化的浸润密切关联。清代州县官结合自身职能与任职所在环境,力图通过司法活动达到"使民无讼"、"情罪相协"的效果,为此致力于"哀矜折狱"的实践。

    2016年02期 v.10;No.56 145-160页 [查看摘要][在线阅读][下载 172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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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北方法学》简介

    <正>《北方法学》杂志是经国家新闻出版总署批准,面向国内外公开出版发行的专业法学学术期刊,双月刊,逢单月15日出版。国家新闻出版总署批复《北方法学》的办刊宗旨为:"繁荣法学研究,服务法制建设,加强学术交流,培养法律人才"。《北方法学》由黑龙江大学主管主办,禀持开放办刊之理念,邀请国内外著名法学专家

    2016年02期 v.10;No.56 2页 [查看摘要][在线阅读][下载 342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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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投稿要求及注释体例

    <正>一、投稿要求(一)来稿应是未以任何形式公开发表过的论文,亦不接受一稿多投的文章。对一稿多投给本刊造成不良影响和后果的,本刊将予以严肃追究。(二)来稿篇幅一般应在1万字以上。(三)编辑部有权对来稿进行技术处理或技术删节,不同意者请在来稿时说明。(四)来稿请附中英文的篇名、摘要(200~300字)及关键词(3~5个)。论文标题以不超过18个字

    2016年02期 v.10;No.56 161页 [查看摘要][在线阅读][下载 446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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