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方法学

NORTHERN LEGAL SCIENCE


理论法前沿

  • 社会法的几个基本理论问题研究

    吕世伦;马金芳;

    社会法是人类文明发展的必然产物,在化解社会冲突、解决社会矛盾的过程中孕育和发展起来。它是与公、私法相并列的法律领域,日益显示出在促进实质公平和正义、平衡平等与效率、保护弱势群体利益等方面的作用和价值。在和谐社会的构建过程中,社会法正在并将继续发挥较之于公、私法更大的优势和后劲。社会法与社会主义在本质上是根本一致的,是后者的题中应有之义,我们应该主动而非被动地关注和发展社会法。

    2007年06期 No.6 5-16页 [查看摘要][在线阅读][下载 273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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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规范之中的逻辑

    赵春燕;

    法律能否或如何运用逻辑来对事实进行把握是一个永恒的话题。推理、推定和拟制的运用即是从不同程度上对逻辑在静态的规范意义上运用的清晰的反映。其具体表现形式在推理中表现为事实分类,在推定中为事实性规则的确立,在拟制中则是规则的变动。在这些具体的运用活动中,规则虽然始终保持着一种名义上的规范性,但其内容却已有了很大程度的不同。

    2007年06期 No.6 17-23页 [查看摘要][在线阅读][下载 142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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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论中产阶层行为的法律规制

    杨素云;

    随着现代市场经济的发展,我国的中产阶层正在发展壮大,有利于社会和谐稳定的"橄榄型"社会阶层结构正在形成。但是,我国中产阶层的理性行为方式还没有完全形成,存在着缺乏社会责任感、行为缺乏有效的社会制约和自我约束、对国家权力的依附性等问题,因此,必须对中产阶层的行为进行有效的法律规制。加强对中产阶层行为的法律规制,主要是进一步加强现代市场经济法制建设,包括加强物权法制建设、加强市场交易法制建设、完善公平的资源配置机制和社会流动机制、加强廉政制度建设、加强社会组织法制建设等。因此,依法规制中产阶层的行为还应当注意处理好几个关系。

    2007年06期 No.6 24-30页 [查看摘要][在线阅读][下载 159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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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法专论

  • 农村金融机构的功能与法律定位

    张旭娟;

    在经济日益金融化的今天,金融成为经济的核心。目前,我国农村金融法律体制严重滞后,使得农村现有的各金融机构之间法律属性不明、职责不清。市场经济条件下,应当对农村金融机构的功能和法律地位重新定位。农村金融机构的功能应定位在政策性功能、合作性功能、商业化服务功能等方面;农业发展银行、农村信用社、民间金融机构、邮政储蓄机构、农业保险机构的法律地位也应重新明确。

    2007年06期 No.6 31-40页 [查看摘要][在线阅读][下载 214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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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关于人格权概念的质疑与反思

    郑永宽;

    本文立足于学界存有的对人格权概念可能性、必要性、不确定性质疑而为反思立论。文章经论说认为,人格权作为权利构建在逻辑上是可能的,其于实证法上确立是合理且必要的,至于人格权概念的不确定性,不能否认也不应不适当放大,而应尽力通过理论研究与法律实践去减少其不确定性。

    2007年06期 No.6 41-48页 [查看摘要][在线阅读][下载 197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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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法律语境下的合作社

    朱晓娟;

    按照国际劳工组织《合作社立法指南》的观点,"合作社通过其社员的努力,日益被作为一种实现公司认为无利可图及政府不能或不愿意实现的目标的一种手段"。合作社的上述价值使得各学科都关注对合作社的研究,法学也不例外。无论在经济学领域,还是在社会学领域,合作社都有其特定的含义。本文着重从法律主体的角度研究合作社,这也是合作社在法律语境下应有的意义,合作社属于民商事法律主体体系的一部分,对其准确定位有助于促进合作社立法的科学性和体系性。在此基础上,对合作社法律体系存在的问题及目前我国唯一的有关合作社的立法——《农民专业合作社法》进行评析,并提出完善我国合作社法律制度的建议。

    2007年06期 No.6 49-60页 [查看摘要][在线阅读][下载 274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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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派生犯罪构成的性质之辨正

    王志祥;

    相对于普通的犯罪构成而言,派生的犯罪构成具有相对的独立性。派生的犯罪构成以普通的犯罪构成的存在为前提,具有与普通的犯罪构成不同并能影响刑事责任程度的加重或减轻因素。

    2007年06期 No.6 61-66页 [查看摘要][在线阅读][下载 117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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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不纯正不作为犯罪中先行行为引起的义务研究

    刘士心;

    引起作为义务的先行行为应当是对法益安全造成了现实、具体、紧迫危险的行为,先行行为具有直接性、高概然性、临近性三个特征。原则上,先行行为应当以违反法律规范为前提。但是,在对行为人施加作为义务不与刑法的其他更高价值追求相违背的前提下,合法的先行行为也能够引起作为义务。在不违反禁止重复评价原则的前提下,应当肯定犯罪行为引起的作为义务。引起作为义务的先行行为自身既可以是作为,也可以是不作为;既可以是故意或者过失行为,也可以是无责任行为。

    2007年06期 No.6 67-79页 [查看摘要][在线阅读][下载 302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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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行政责任主体理论检讨

    毕雁英;

    行政责任理论是行政法治建设的基石,但目前对其所进行的研究与其本身的重要性不成比例。虽然理论界与实务界对行政责任渐趋关注,但无论是传统的行政责任理论还是新近的行政责任学说,都尚存可质疑之处。循科学视角重构行政责任主体理论,建立以公务人员为责任承担主体的行政责任制度具有重大的理论与实践意义。

    2007年06期 No.6 80-88页 [查看摘要][在线阅读][下载 207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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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行政立法司法审查之成因

    杨士林;

    在我国,法院在行政诉讼中对于作为行政行为依据的行政立法不具有审查权,而其他国家则毫无例外地将这种审查权赋予了法院。法院在诉讼中之所以必须审查行政立法,不仅是由于议会审查和行政审查存在着缺陷,而且也是由于司法权的特点决定的。法院的这种审查权是行政诉讼制度发挥功能的必要条件,没有这种审查权,法院对具体行政行为的合法性审查就无法落实。

    2007年06期 No.6 89-96页 [查看摘要][在线阅读][下载 173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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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普通公民也应享有对法律文件审查的启动权——由一个地方性法规与国家部委文件适用争议案例引发的思考

    王春业;

    当法律文件违反其上位法时,最好的解决办法是通过审查后对其予以撤销或改变,使其中违法的内容失去效力。我国虽有一套较为健全的法律文件冲突解决的规则,但在实践中这些规则几乎派不上用场,原因在于法律文件审查的启动权方面存在问题。要想真正解决我国普遍存在的法律文件冲突现象,使既有的法律文件冲突规则发挥作用,关键措施之一是,法律应当明确赋予普通公民对法律文件审查的启动权,并设计一套启动审查法律文件冲突的程序,使法律文件冲突审查真正走上常规化、制度化和法制化轨道。

    2007年06期 No.6 97-103页 [查看摘要][在线阅读][下载 148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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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外法史研究

  • 中国古代立法崇古倾向探微

    史广全;

    中国古代立法具有鲜明而强烈的崇古意识,从以古制入法、以古礼释法和以古礼品评今法等方式表现出来。崇古倾向具有使立法显示正统性、合理性和权威性等现实功能。崇古倾向的影响体现为礼法融合、以秩序为最高立法价值,从而导致法典体例的保守,民商法等部门法典难以生成以及对外来法律文化的排斥,认为祖宗之法不可变。这种立法中崇古倾向来源于中国传统文化中强烈的崇古意识,其深层根源则在于中国古代的农耕生产方式和相对封闭的地理环境。

    2007年06期 No.6 104-110页 [查看摘要][在线阅读][下载 154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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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践论坛

  • 中国律师办案中的关系因素——社会资本理论视角的分析

    高其才;

    从社会资本理论视角,对中国律师执业中的关系因素进行调查和分析,为探讨中国律师与中国司法的新视角。在问卷调查的基础上,本文认为,作为重要的社会资本,人际关系在中国律师执业中具有重要的意义,关系在律师办理案件时有便于证据收集和采用、有利沟通、获得信息、方便工作、判决倾斜等作用。

    2007年06期 No.6 111-118页 [查看摘要][在线阅读][下载 181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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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年学人论坛

  • 论著作权侵权一般条款——著作权侵权与救济立法模式探讨

    卢海君;

    包括知识产权制度在内的法律制度是一个有机体系,其法律解释和适用应当在体系化思维的指导下进行。就著作权制度而言,基于著作权是一种民事权利,应当将著作权制度作为民法的一个有机组成部分来建构、理解和适用。在体系化思维指导下,考虑到著作权制度回应社会实践、发展和进化的需要,著作权制度应当从"具体规定性"逐渐过渡到"抽象规定性"的立法模式。就著作权救济制度而言,应当设立著作权侵权一般条款,同时,考虑到著作权制度明晰化和可操作性的需要,也应当就实践中已经成熟的著作权样态作类型化处理,并且将处理后的典型侵权行为以列举的方式规定在著作权法中。换言之,著作权救济制度应当采取"一般条款+列举式规定"的立法模式。

    2007年06期 No.6 119-126页 [查看摘要][在线阅读][下载 185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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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数字时代版权保护理念的重构——从以复制权为中心到以传播权为中心

    吕炳斌;

    "复制"在数字时代遭遇了法律尴尬。临时复制、私人复制、搜索性数字图书馆复制等三类复制行为对版权法提出了挑战。通过一些特定条款的修改无法从根本上解决将来可能出现的新的复制问题。传统的理论多是从合理使用的角度试图为这些复制行为进行辩解,以寻求正当性。本文却换一个视角,直接从根本上讨论版权保护基本理念的改革,认为在信息网络时代版权保护的中心应该从复制权转变为传播权,从而构建以传播权为中心的版权保护制度。

    2007年06期 No.6 127-131页 [查看摘要][在线阅读][下载 116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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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经济法程序的“二元结构”及其非均衡性

    焦海涛;

    在经济法的产生与发展过程中,程序性规范的地位不断提升,现代经济法具有强烈的程序依赖性。经济法程序规范主要由调制程序与对策程序、诉讼程序与非诉程序、正式程序与非正式程序等一系列"二元结构"组成。各种"二元结构"内部的非均衡性异常明显,各类程序在经济法上的地位、功能有别。通过对经济法程序的结构分析,可以对各类程序作出适当定位,实现程序之间的有机组合,发挥程序的整体效能。

    2007年06期 No.6 132-144页 [查看摘要][在线阅读][下载 276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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译评文丛

  • 悖论社会中的公共领域——评马长山《法治进程中的民间治理》

    王彬;

    马长山先生所著《法治进程中的民间治理》一书,沿用公共领域和市民社会的理论逻辑,以理想类型的公共领域和市民社会作为社会坐标和价值标尺,同时借助具体翔实的实证材料为读者展示当代中国"看得见的市民社会",以此阐释民间社会组织与法治秩序的内在关系,揭示民间治理的法治诉求。然而,该书更多地从政治哲学的理论维度,对法治进程中的民间治理进行功能定位和价值探讨,没有很好地从现实经验出发利用社会理论分析民间治理内在的秩序生发机制,因此,移植而来的理论框架仍不能完全适应悖论社会的实践逻辑。

    2007年06期 No.6 145-149页 [查看摘要][在线阅读][下载 116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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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术综述